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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娛樂城賭博罪違法!我入金遊玩會被抓嗎-飛達娛樂城

線上娛樂城賭博罪違法!我入金遊玩會被抓嗎?

在網路蓬勃發展的時代,線上娛樂城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然而近年來,不少人因好奇或期望快速致富而嘗試線上博弈,卻忽視了潛在的法律陷阱。事實上,台灣對線上娛樂城賭博罪的認定及處罰相當嚴格。無論是經營者還是玩家,都可能面臨法律制裁。那麼,究竟哪些行為會觸犯法律?入金遊玩真的會被抓嗎?本文將深入探討這個灰色地帶,為玩家們釐清相關法律風險。

什麼是線上娛樂城賭博罪 | 飛達娛樂城

什麼是線上娛樂城賭博罪?

線上娛樂城賭博罪是指在網路平台上進行賭博活動而觸犯的刑事罪行。隨著科技發展,賭博活動從實體場所轉移到虛擬空間,但法律對其的制裁並未鬆懈。在110年時,台灣歷經修法,無論是經營線上賭場還是參與其中,都可能觸犯刑法第266條至269條的賭博罪。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這些平台宣稱合法或註冊在國外,但在台灣的玩家遊玩仍可能面臨法律風險。

刑法第266條:

  1.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2. 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
  3. 前二項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4. 犯第一項之罪,當場賭博之器具、彩券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刑法第268條: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269 條:

  1. 意圖營利,辦理有獎儲蓄或未經政府允准而發行彩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2. 經營前項有獎儲蓄或為買賣前項彩票之媒介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構成線上娛樂城賭博罪3大要素 | 飛達娛樂城

構成線上娛樂城賭博罪3大要素

根據台灣現行法律,構成線上娛樂城賭博罪需要這3大要素,且缺一不可。不過純粹的技術性遊戲或免費參與的抽獎活動,通常不會被視為賭博。但線上娛樂城的大多數遊戲,如百家樂、輪盤、老虎機等,往往同時具備這三個特徵,因此容易觸犯法律。

1.具有賭博行為

所謂「賭博」,是指以偶然的事實來決定輸贏的結果,並非事前就能預知,如投注金錢或有價物品於遊戲或賽事結果上。線上娛樂城上的遊戲大多具有此特性,因此符合「賭博行為」的要件。

2.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

刑法第266條第1項規定,須在公共場合賭博才算違法賭博罪,但第2項亦有說明,「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而線上娛樂城屬於虛擬空間,且是以電子與網路設備進行。因此,在線上娛樂城賭博也符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的要件。

3.賭博財物

行為人必須以賭博方式獲得具有經濟價值的財物。線上娛樂城上的遊戲通常涉及金錢或虛擬貨幣的投注,因此符合「賭博財物」的要件。

我玩線上娛樂城會被抓嗎 | 飛達娛樂城

我玩線上娛樂城會被抓嗎?

這是許多人最關心的問題。實際上,是否會被抓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執法力度、參與程度等。且執法機關可能通過以下方式追查玩家:

  • 追蹤資金流向
  • 監控可疑IP地址

但說實話目前在台灣查緝網路賭博仍較困難,而且涉及賭博罪玩家是不會被抓的,也不會被關或留下前科紀錄,頂多只有最高5萬元罰鍰,經營賭場者除外。

不過這並不代表在線上娛樂城賭博完全沒有法律風險。儘管偶爾小賭可能不會立即引起注意,但長期參與或涉及大額資金往來都增加了被查獲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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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而言,線上娛樂城賭博罪在台灣法律中是明確違法的行為。但如果想要避免違反賭博罪以及警方查緝,飛達娛樂城就是你最好的選擇!我們是成立在海外的娛樂城,機房並未設立於台灣,加上我們的金流都是採第三方平台,被查緝的風險極低。如果喜愛娛樂城遊戲又擔心違法的玩家,歡迎立即註冊「飛達娛樂城」,安心享受博彩帶來的刺激和樂趣。